股权质押融资的,融资款什么时候到账,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才能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融资需要的资料有: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上原件;
6.要求粘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质权企业、出质人签名或加盖骑缝章;
7.现场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1份);
8.股权(出质)合同1份。
找法网提醒,股权质押融资风险有: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
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
4.股权交易市场不完善下的处置风险。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