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时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2.关于违法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5.拖欠质保金纠纷;
6.合同无效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7.因延误工期发生的工程款拖欠纠纷;
8.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有: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明;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该提交变更登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