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点:分包和转包单位都不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而直接与总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2.不同点:分包工程的总承包人参与施工并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一部分,而转包工程的总承包人不参与施工。
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是:工程分包人结算工程价款,劳务分包人结算工费;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部分非主体工程,劳务分包人是提供劳动力;工程分包人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务要与承包人的设备、原材料结合;工程分包需经业主同意,劳务分包不需要业主同意。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不合法,分包单位不可以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找法网提醒您,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