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仿冒犯罪不是诉讼时效,应该是追诉期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追诉期是10年。但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1.主体要件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2.主观方面
假冒注册商标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3.客体要件
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刑法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标准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下情况属于情节严重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