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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行政诉讼中加入第三人

2023-09-23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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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行政诉讼中加入第三人的方式是在合理的期限范围内向法院递交申请,经法院审查认为确有必要追加时,便会通知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应诉方式是由自己申请参加,或是由法院通知参加。

  一、如何在行政诉讼中加入第三人

  追加第三人的操作流程:

  1.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

  2.法院审查,必要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判定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证明案件是否有必要追加;

  3.法院判定有必要追加第三人的,会以笔录的形式告知原告、被告,书面通知被追加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4.法院将起诉状、答辩状、追加申请等应诉手续送达被追加的第三人;

  5.法院判定没有必要追加第三人的,会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不予追加,该裁定法律没有赋予当事人上诉权。

  二、行政诉讼第三人如何应诉

  找法网提醒您,与行政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在原被告的诉讼程序已经开始尚未终结之前,通过如下两种方式参与诉讼:

  1.自己申请参加。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其符合第三人条件的,准许其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认为其不符合条件的,以裁定的方式驳回其申请;

  2.由法院通知其参与诉讼。如果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但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只有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时,法院应当通知未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三人选择不参加诉讼的,并不影响行政案件的审理和裁判。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其权利的情形下,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或者申请再审。其中,第三人因为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能参与诉讼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内容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行政诉讼第三人

  三、行政诉讼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吗

  行政诉讼第三人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与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行政行为的非行政机关。如果其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应不具备被告的资格,但可能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所以应通知其作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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