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求救: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等。找法网提醒您,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1.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有权利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2.家庭暴力属于法定过错情形,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
3.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未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家暴起诉离婚孩子的归属权,法院会根据对孩子的成长最有利原则,综合考虑孩子的生活状态、夫妻的经济收入、以及道德方面来判决。当然,如果一方存在暴力,另一方获得孩子的可能性比较大。
找法网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