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遭到了家庭暴力,请问应该如何处理?

婚姻家庭
2023-07-11 15:32: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家暴事件,网络上经常有人咨询,也许是离婚的前奏,但是,生命安全应当放在第一(医疗)。
  • 遇到家庭暴力的处理方式是:
    1、遇到紧急情况下的家庭暴力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2、向所在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3、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受到家庭暴力应作以下处理:
    1、受害者应当通过及时的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
    2、受害者也可以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 遇到家庭暴力的处理方式是:
    1、遇到紧急情况下的家庭暴力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2、向所在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3、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