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判定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爱、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该土地承包合同对被代理人无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效力之争,主要是争议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民法典、村民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发包土地时,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
承包不同的土地,土地承包合同可以约定最长的期限是不同的,例如承包耕地最长可以约定30年承包期。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1.承包人与发包人因该合同所得的财产要互相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补偿;
2.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失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