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期限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是:
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
2.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
3.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
4.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
找法网提醒您,《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纠纷的;
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3.因收回、调整承包发生的纠纷;
4.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5.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土地承包权纠纷仲裁基本原则为:合法原则、当事人权利平等原则、先行调解原则、独立办案等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仲裁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遵守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章程和仲裁规则,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开庭过程中有权发表意见、陈述事实和理由、提供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对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为其提供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