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起诉要点有:
1.管辖法院: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财产损失为2年。
3.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
4.诉讼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损物损证明、人身伤害的医疗费、交通费、伤残鉴定费发票,误工、被扶养人情况、伤残鉴定、死亡证明等。
交通事故纠纷的诉讼费应当由败诉方出,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程序为:
1.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该诉讼并进行立案;
3.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