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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判断标准是什么

2024-02-05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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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融资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判断标准是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符合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的,融资合同就是有效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所有权可以归出租人,也可以归承租人。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判断标准是什么

  融资租赁合同如果具备下列要件的,可认定为有效:各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七条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二、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归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出卖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

  找法网提醒您,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物的归属,可以归出租人所有,也可以归承租人所有。

  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三、融资租赁合同中哪些物品标的物是不允许的

  融资租赁合同中如下物品标的物是不允许的:

  1.租赁物应是实物财产,任何形式的无形财产都不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2.租赁物应是使用权能够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物,如果使用权与所有权不可分离,则违背了融资租赁的交易性质,不可能成为融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3.租赁物应是不可消耗物,能够重复使用。

  4.租赁物不应是用于个人消费的消费品,由于目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还不包括自然人,因此,个人消费品也不可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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