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一般六个月内审结,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劳动争议有诉讼时效,但是劳动纠纷一般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是一年,之后当事人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则可以在十五日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依法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告知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日期与地点;
2.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发出公开开庭审理的公告;
3.开庭;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
4.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5.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6.庭审辩论;
7.评议与裁决。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