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1.存在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行为,这是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
2.存在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
3.主观过错的要件性问题。行政领域的违法行为,只要认定下来,就不再过问行为人的主观因素,即可视为主观有过错,这是行政法的一个特点。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
找法网提醒您,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
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1.根据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行政主体的责任和国家公务员的责任。
2.根据行政责任所涉及的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内部行政责任和外部行政责任。
内部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作为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时因行政违法而必须承担的行政责任。
外部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作为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时因行政违法而必须承担的行政责任。
3.根据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补救性行政责任、惩罚性行政责任。
补救性行政责任,是指行政违法主体对因其行政违法而受到损害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补救的责任方式。
惩罚性行政责任,是指行政违法主体因其行政违法而必须接受惩罚的责任方式。
4.根据行政责任的具体内容不同,可以分为精神罚、财产罚、身份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