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二类经济适用房只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所得收益缴纳、印花税和契税即可。
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销售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
销售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销售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契税:1.5%,由买方缴纳。
找法网提醒您,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有: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是否在动迁红线内);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
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如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