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夫妻双方子女的户籍证明。
3.双方就离婚所达成的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一般需要双方都去,但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也可以不在场。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离婚协议公证如下:
1.夫妻双方准备好离婚协议公证手续所需的相关材料;
2.双方当事人亲自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3.公证处对公证事项和材料进行核实;
4.公证处经审查,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向双方当事人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