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运输合同货物损坏赔偿赔偿怎么定

2023-12-25 01: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合同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运输合同货物损坏赔偿责任一般由承运人承担。承运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对托运人违反约定的包装方式包装货物的,可以拒绝运输;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等。

  一、运输合同货物损坏赔偿赔偿怎么定

  在运输合同履行过程中,货物损坏的,一般由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能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有哪些权利

  承运人的权利有:

  1.承运人对托运人违反约定的包装方式包装货物的,可以拒绝运输;

  2.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承运人对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并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处置作出指示。

  无法通知托运人,或者托运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未作指示或者指示事实上不能实行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货物不宜提存的,承运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该货物,扣除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后,提存剩余价款。

运输合同货物损坏

  三、货物运输损毁风险什么时候转移

  找法网提醒您,在途货物的风险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转移。

  在途货物买卖是指,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

  因为运输途中的货物已经在承运人的控制之下,所以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货物的风险就从卖方转移给了买方。

  因此,在途运输货物买卖中,标的物毁损的风险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转移。

  《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路货买卖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合同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201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合同纠纷律师团,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