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商标权属证明等;
2.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证据;
3.认定申请表;
4.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请驰名商标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必须是享有良好商品质量信誉的商标。驰名商标所示商品必须是品质优良,符合法定要求和规格,并长期保持稳定而享有信誉。
2.需要是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某一商标要成为公众所熟知的驰名商标,必然是具有较长的产销历史,相当可观的消费量和营业额。
3.需要是在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的商标。这个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各个国家都有各自的标准加以限定。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找法网提醒您,保护驰名商标的措施如下:
1.有关行政部门认定驰名商标时,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2.全面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完善现有的相关规定;
3.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禁止使用并不予注册;
4.其他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