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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与生效时间有何区别

2023-12-10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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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成立与生效时间的区别是合同成立时间为承诺生效的时间,在成立的时候生效。合同不成立与无效区别在于法律含义不同、强调的内容不同和法律关系的形成不同。

  一、合同成立与生效时间有何区别

  1.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承诺生效的时间,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合同一般在成立的时候生效。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合同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当事人约定合同附生效条件或者生效期限的,自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至时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不成立与无效区别

  1.两者的法律含义不同。无效合同是指不符合或者违反法律要求,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法律禁止的合同,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不成立合同是一种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本质上是一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

  2.两者强调的内容不同。不成立合同强调的是程序内容不合法,无效合同强调的是实体内容不合法;

  3.两者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未成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已经形成了缔约关系。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已经完成了订立合同的程序,双方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但合同是国家已经完成的。

合同成立与生效时间

  二、合同无效包括了哪些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合同无效的,应当返还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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