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在日常生活当中,检察机关他们主要就是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一些具体状况来做出一个合理的判断,看他是否来进行批准逮捕,因为有一些犯罪人员的话,他们不需要对他们进行一个人身方面的强制性的限制,所以此时就会做出一个不准批准逮捕的决定,当然做出完之后的话,后续还有一些强制措施依然可以适用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找法网提醒您,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并不是意味着案件可以结束了,犯罪嫌疑人还是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限制条件,直到收到警方的结案书才行。
取保候审本身不会留下案底,但是判决会留下案底的。同时,即使没有判决被拘留就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同样会记入档案里。由于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此时还不能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犯罪事实,因此还不能对其定罪处罚,也就不会留有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