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向本国商标局提交国际注册申请书;
2.本国商标局将国际注册申请转交给WIPO国际局;
3.WIPO国际局收到申请后,向申请人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书,同时将申请转交各个指定国;
4.指定国接到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且在12~18个月内决定,是否接受其保护商标的请求,期满未驳回的,表示该商标在该指定国自动得到了保护。
国际商标注册时间一般采用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采用先发证后审查意见书的方式,商标证书颁发时间为六个月左右。马德里商标注册审查意见书:“马德里协定”成员国:12个月内;“马德里议定”成员国:18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1.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经过商标局受理注册申请,或者核准注册的商标;
2.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3.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内容必须与申请人在国内注册的商标内容完全一致,找法网提醒您,所指定使用的商品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七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