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履行欠款义务应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是债权人可以向申请支付令,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债。胜诉后债务人拒不执行判决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起诉欠款人的材料是:
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借款合同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欠款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以债务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管辖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