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间工资的支付标准为: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另外,各地对于病假工资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支付。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病假工资算的是工资的总额,而不是基本工资。找法网提醒您,标准工资和基本工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标准工资包括的工资项目较多,比如奖金、职补啊等等都包括在内。而基本工资就不包括那些名目,基本工资只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工资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