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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签订的建筑施工承包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2023-07-07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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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个人签订的建筑施工承包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个人不具备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时间,从当事人知道自己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

  一、个人签订的建筑施工承包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个人签订的建筑施工承包合同是没有效的。

  工程在发包给具有资质的单位承包,而个人是不具有承包工程资质的,所以以个人名义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找法网提醒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

  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

  1.工程范围。当事人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主要包括建筑栋数、结构、层数、资金来源、投资总额以及工程的批准文号等。

  2.建设工期。即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所谓中间交工工程,是指需要在全部工程完成期限之前完工的工程。对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也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建设项目向来要求“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因此在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的条款是非常重要的。承包人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一般要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2)工程质量要符合国家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的要求,经质量监督站核定为合格或优良;

  (3)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要有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并已办理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5)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5.工程造价。

  6.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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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和个人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是否有效
一、符合下列条件签订的分包合同认定具有法律效力: 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 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4、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5、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6、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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