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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是否已构成违约

2023-11-08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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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未能完全履行合同已构成违约了,行为人需要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违约责任存在免责事由,免责事由是合同因为不可抗力二无法履行,或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事项。

  一、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是否已构成违约

  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是已构成违约的。

  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不完全履行合同一般是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找法网提醒您,违约责任中的免责事由有:

  1.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具体由当事人协商;

  2.法定的免责事由,例如不可抗力,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能完全履行合同

  三、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别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如下:

  1.归责原则不同。侵权责任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而仅对极少的特殊侵权行为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责任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即只要行为人的违约行为,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抗辩事由,行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受害人只需证明违约方有违约行为,不需证明其是否有过错;

  2.举证责任不同。在一般侵权责任中,受害人有义务对加害人的过错举证,在特殊侵权责任中,由加害人反证自己没有过错;违约责任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相比之下,违约诉讼中受害人的举证责任较小,负担较轻;

  3.责任构成要件不同。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赔偿,损害事实是物权的债权保护法行使前提的体现,即要有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实;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不以造成损害为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

  4.义务程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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