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贷款纠纷的解决处理方式有:
1.自行协商解决。
2.人民调解。
3.强制执行公证。
4.仲裁。
5.督促程序。
6.诉讼。
7.诉讼调解和仲裁调解。
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常识:
1.民间借贷诉讼,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
3.根据合同法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
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5.诉讼时效问题。找法网提醒您,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三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的流程为:
1.原告搜集债权债务证据撰写起诉状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