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无法起诉案件的情况有哪些

2023-09-30 07: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无法起诉案件的情况有犯罪嫌疑人无犯罪事实的、情形显著轻微不认定属于犯罪的、超过追诉时效的等。刑事案件起诉条件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的。

  一、无法起诉案件的情况有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及第177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七种情形: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7.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酌定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存疑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刑事案件起诉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刑事案件一般有以下的三个起诉条件:

  1.存在着犯罪事实。案件已经被受理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在管辖范围之内。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职务管辖范围内的案件,需要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就是失职。

起诉案件

  三、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如下:

  1.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如果属于受害人自诉案件,则由受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案件并决定开庭审判。法院决定开庭审判的,应通知公诉方与被告人及被告人的辩护人;

  3.开庭审理;

  4.宣判。法院应当公开宣告判决,并将判决书送达公诉人、被告人及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5.法院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定期宣判。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851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