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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是否有强制执行效力

2023-07-01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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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仲裁裁决是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因为裁决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仲裁裁决的一般程序是当事人提出申请仲裁、组成仲裁庭、并开庭审理等。仲裁裁决书应当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裁决认定的事实等内容。

  一、仲裁裁决是否有强制执行效力

  仲裁裁决是有强制执行效力的。

  因为仲裁裁决自签署的那一刻开始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仲裁裁决所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二、仲裁裁决的程序

  找法网提醒您,仲裁的基本程序:

  1.当事人申请仲裁,并提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3.开庭进行;

  4.在作出裁决前先行调解;

  5.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仲裁强制执行

  三、仲裁裁决书应当具备的内容

  仲裁裁决书应写明:

  1.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单位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的姓名、职务;

  2.申诉的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

  3.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

  4.裁决的结果及费用的负担;

  5.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

  仲裁调解书可参考仲裁裁决书的格式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四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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