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处罚如下判定:
1.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侵犯商标权的故意;
2.行为人实施了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等行为;
3.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导致了商标所有权人遭受实际损失。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对近似商标侵权的处罚如下: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受邀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有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或者侵权利行为难以与商品分离的,责令、监督、销毁侵权商品;
6.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以下或者侵权利润5倍以下的罚款。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找法网提醒您,商标侵权的认定程序是:
1.首先,确认商标是否属于受保护的范围;
2.然后,确认商标侵权人的侵权范围。例如,行为人对商标侵权,还是对商标产品侵权;
3.最后,确认实际损失与侵权行为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