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租金房东发出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付的可解除租赁合同。租户交付房租超过缴纳期限,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取租户应当缴纳的租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同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赔偿标准是,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约定的数额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按其约定的数额赔偿;但一方认为数额过高或过低的,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予以调整。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未约定的,则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损失协商确定,也可以通过起诉或仲裁的方式确定。
拖欠房租解决办法如下:
1.租户拖欠租金时应该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
2.对方拒绝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纠纷无法解决,出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承租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租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支付租金的期限不明确,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