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体要件,走私废物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固体废物,所谓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境外固体废物进入国(边)境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明知是固体废物而仍非法运输,使之进人国(边)境。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不知自己所运输的是固体废物,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处罚。至于其目的,一般是为了牟利,但是否具有这种目的,并不影响本罪成立。
1.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一吨以上不满五吨的;
2.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吨以上不满二十五吨的;
3.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走私废物罪量刑标准是:
1.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找法网提醒您,走私废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