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破产债权的种类有哪些

2023-06-15 11: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破产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破产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破产债权的种类主要包括了无担保债权、放弃优先债权、担保差额债权、索赔债权等方面。破产债权的确认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而后登记造册进行会议核查,确认无误后由法院裁定确认。

  一、破产债权的种类有哪些

  1.无担保债权

  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

  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3.担保差额债权

  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对此担保差额债权,其不足清偿部分,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般应将差额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处理。

  4.代保债权

  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一个企业的债务由保证人“作保”可提供偿债保障。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则承担连带责任。当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为企业偿还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迫偿。这样保证人与被担保企业就构成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所谓代保债权是指当保证人为破产企业偿还有关债务后,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便是代保债权,这种债权是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5.索赔债权

  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不再履行破产企业的未了合同,由此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而受到损害。

  二、破产债权的确认是怎样的

  破产债权的确认是如下:

  1.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3.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4.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破产债权范围

  三、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

  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一个月,找法网提醒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破产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758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破产法律师团,我在破产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