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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缴纳吗

2023-05-29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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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辞职后公积金不可以自己缴纳,应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的,要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或者封存。

  一、辞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缴纳吗

  辞职后公积金是不可以自己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

  找法网提醒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的情形有哪些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2.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3.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

  4.退休的;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辞职后公积金

  三、不交公积金违法吗

  公积金不交是违法的,单位不能逾期或者少缴公积金。但是对于住房公积金缴纳有困难的单位,在经过公司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的表决同意后,然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以降低公积金的存缴比例或者是缓缴公积金。公司或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将被处以一万以上五万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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