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的期限是二年,行为人在作出违法行为二年内不被发现的,则不应当再给予其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不会有任何影响的,行政处罚不属案底。找法网提醒您,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