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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材料交上去之后能辞职吗

2023-08-02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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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伤残鉴定材料交上去之后能辞职的,是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包括了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等材料。

  一、工伤伤残鉴定材料交上去之后能辞职吗

  工伤伤残鉴定材料交上去之后能辞职的。劳动者自愿辞职,如果符合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等情形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鉴定需要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并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七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伤残鉴定材料

  三、申请工伤鉴定有回执单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之后是存在一个回执的,之后领取工伤认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通知书时,是需要拿着回执去领取的。如果回持单丢失的话,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工伤认定书到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沟通,看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能否再给一份。或从企业处复印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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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完了,能辞职吗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不可以,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才可以计算工伤赔偿的,如果辞职就无法获得赔偿。 <br /> 法律依据:<br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br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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