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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集团分公司可以吗

2023-05-04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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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签集团分公司一般是可以的,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一般不由总公司承担责任,总公司可以对分公司负责人追责。异地开设分公司流程是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提交申请书等证明,办理备案手续。

  一、合同签集团分公司可以吗

  合同签集团分公司一般是可以的,分公司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对外签订的合同本身是有效的,不过,这样的一份合同总公司一般是不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就算出了什么问题也应该由分公司的负责人自行承担。与此同时,总公司内部也可以追究分公司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的。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候,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即便是分公司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是代理权限终止后让订立合同,那么相对人只要是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那么该代理行为依然是有效,也就是说在符合以上条件时,分公司所签署的合同是有效的。

  二、异地开设分公司流程

  找法网提醒您,异地开设分公司流程如下:

  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

合同分公司

  三、分公司倒闭员工怎么赔偿

  分公司倒闭应当赔偿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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