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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合同欺诈有什么区别

2023-07-31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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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诈骗合同欺诈的区别有合同适用于订立阶段还是包括履行阶段、主观方面是否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故意、客观方面是否骗取对方财产数额较大、法律后果的不同。

  一、合同诈骗合同欺诈有什么区别

  合同欺诈与合同欺诈的区别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欺诈罪不仅适用于合同订立阶段,也适用于合同履行阶段。合同欺诈仅适用于合同订立阶段;

  2.主观故意不同。诈骗罪主观上必须以非法占有对方财产为目的,即行为人故意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明知自己没有资格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能力,诱骗对方与对方签订或者履行合同,以达到骗取、占有对方财产的目的。在一般的合同欺诈中,行为人在很多情况下不是为了骗取或者非法占有对方财产。与一般合同欺诈相比,合同欺诈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较大;

  3.客观后果不同。合同诈骗罪必须以骗取对方财产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行为人实施欺诈,但骗取的财产数额未达到较大程度的,不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以一般合同诈骗罪处理。

  4.法律后果也不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应当作为无效合同处理;一般欺诈中的合同,除损害国家利益外,一般视为可撤销合同。一般合同欺诈引起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合同欺诈罪属于刑事犯罪。

  二、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就是普通意义上的合同。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合同欺诈

  三、合同诈骗罪数额能否累计

  1.诈骗数额应累计计算。诈骗犯罪中数额不仅是定罪条件,也是法定刑升格的条件。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使被害人的利益受到损失达到法定数额,才能构成犯罪,所以诈骗数额应累计计算。

  2.要明确规定行为人归还财物是基于犯罪考虑,还是悔罪表现。如果行为人只是为了更好的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而采取归还财物的行为,应认定为一种犯罪手段而非上述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归还财物行为。只有行为人基于弥补被害人损失的目的而归还财物才能认定悔罪,从而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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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和诈骗罪区别是: 1、犯罪对象不同。贷款诈骗罪的对象仅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诈骗罪的对象包括货币和财产,不仅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2、发生的领域不同。 贷款欺诈发生在金融领域的贷款过程中;欺诈的范围非常广泛,可以涉及任何领域,自然包括金融领域; 3、侵权对象不同。贷款欺诈罪不仅侵犯了国家和公共贷款的所有权,而且侵犯了国家金融信贷管理制度,属于复杂对象;欺诈的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4、客观行为的表达方式并不完全相同。 贷款欺诈罪的方法是围绕欺诈贷款;欺诈行为更加多样化,有时只有三英寸才能达到欺骗他人财产的目的; 5、犯罪的起点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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