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一直没有付钱的处理方式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其实施强制执行后,还可以对被执行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现在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再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了,而是由人民法院在执行中直接从被执行人处执行。
找法网提醒您,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的要求如下:
1.事实与理由部分,简要地叙述原案情和处理结果,并说明现在的执行状况,同时要阐明强制执行的必要性;
2.请求目的,在叙述事实,论证理由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明确的请求目的;
3.当事人栏,注明自然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
4.申请书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填写要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