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法律关系和物权法律关系的区别如下:
1.客体不同
物权的客体是物,债权的客体是给付行为。
2.物权是支配权,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其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者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债权的实现必须依赖于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不能直接支配标的物。
3.物权是绝对权,这意味着物权的义务主体通常是不特定的,债权是相对权,其义务主体是特定的一个或几个人。
4.物权具有排他性,同一物上不容许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债权的兼容性则意味着一个物上可以存在两个以上的债权。
5.物权具有优先性。
防范债权债务纠纷的措施:
1.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
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4.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5.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
7.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
8.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找法网提醒您,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需视情况而定:
1.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