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根据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来作出反应。
1.如果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将会通知申请人并开始进行仲裁程序。
2.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将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在整个过程中,无论是否受理,申请人都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离职后的劳动仲裁时限有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劳动权利被损害之日起计算。
2.如果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工资而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申请仲裁。
3.在这个期间,如果出现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情况而中断的,仲裁时效期间会重新计算。
1.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期限一般在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
2.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3.如果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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