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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挪用公款

2023-07-11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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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有: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进行营利活动的等。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有: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实施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一、哪些行为属于挪用公款

  以下行为属于挪用公款: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情形。

  二、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而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相互联系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权能,因此对所有权权能的侵犯也必然是对所有权的侵犯。

  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这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

行为挪用公款

  三、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两者的区别为:

  1.主观方面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

  2.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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