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案件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介入。
1.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2.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刑事案件律师在其中起到的作用相对来说挺大的。
在被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还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在审判阶段,律师可以充分的进行法庭辩论。
以求让当事人获得公正的审判、甚至让当事人获得罪轻或者无罪的判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享有的权利有:
1.查阅案卷、了解案情的权利;
2.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3.对证人、证言询问、质证和对证据提出异议的权利;
4.参加法庭辩论、拒绝辩护的权利;
5.经被告人同意,有代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权利;
6.申请延期审理、调查时有发问、申请调取新证据的权利;
7.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司诉讼权利或有人身侮辱行为的,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8.经许可或同意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与取证的权利;
9.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涉的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