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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期限为多久

2023-04-21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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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期限是15天。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法院指定交换证据的日子提供证据。对于举证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做不同的处理。

  一、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期限为多久

  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期限为15天。

  被告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五日内提供证据。如果逾期提供的,会视为被诉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二、行政诉讼原告举证期限

  《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法院许可,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在一审中无正当理由未提供而在二审中提供证据的,法院不予接纳”这就是说,原告可以在开庭前提供证据,也可以在法庭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如果不能在这两个时间提供证据的话,还可以申请法院延期提供证据。

  如果在一审中有正当理由没有提供的话,还可以在二审中予以提供证据,这样的情况是很特殊的情况,这些特殊情况是指:一审过程中收集不到这个证据,二审的时候收集到了,这样的情况下可以在二审中提供;二是在一审中已经收集到了这个证据,但是无法提供,只要有证据证实也是可以在二审中提供证据的,只有这两种情况下才可以在二审中提供证据。

行政诉讼举证

  三、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谁承担

  找法网提醒您,需要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作出分析,具体如下:

  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由第三人提供证据。

  3.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4.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2)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第五、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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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谁主张举证
法律分析:由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负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一项原则。行政诉讼举证的规定如下: (1)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被告在提出答辩状时一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实际上是要求被告在庭审前进行“证据开示”。确立证据开示制度的意义在于保证诉讼的公正与效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第三十六条 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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