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纠纷调解程序是如下的:
1.当事人口头或书面申请调解,陈述事情经过,提出“主张”并提供相应证据;
2.调解员受理,详细记录当事人所陈述的事情经过,仔细验证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真相及其证据;
3.进行调查取证,约见被申请人,听取被申请人陈述;
4.人民调解员仔细分析情况,制定调解方案,提交人民调解委员会讨论通过;
5.通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人进行调解;
6.调解成功的制定调解协议书,各方签字盖章
如果劳动纠纷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协调劳动关系的群众性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代会选举产生,行政方由企业方指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指定。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一般设在企业工会。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