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哪些情形要提出回避

2023-05-25 19: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要提出回避的情形有该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与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均可提出回避。

  一、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哪些情形要提出回避

  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要提出回避的情形如下: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二、刑事法律回避的规定都有哪些

  刑事法律回避的规定都有如下内容:

  1.回避的对象为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2.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找法网提醒,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3.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公安机关

  三、回避的方式

  1.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时,主动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

  2.申请回避,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

  3.指令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遇有法定的回避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组织或行政负责人有权作出决定,令其退出诉讼活动。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380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