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原因

2023-03-16 15: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房产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原因主要是存在不符合征收程序的违法现象、补偿安置不符合相关规定、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房屋产权证明缺失等。征地拆迁是不可以进行强拆的。

  一、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原因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原因如下:

  1.征收程序存在违法现象,征收地块未经有权机关审批即开始征收程序,或是存在不张贴征收公告等不透明行为;

  2.补偿安置的标准不依法制定,未经审批或听证,致使补偿标准明显不合理;

  3.因历史遗留问题致使房屋产权证明缺失,征收部门以此降低补偿或者强拆房屋时有发生;

  4.补偿协议签订不明确或是签订后不依约履行,致使拆迁后续纠纷发生。

  二、征地拆迁可以强拆吗

  土地征收不可以强制拆迁。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先补偿后拆迁;被征收人对征地存有异议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强制拆迁可以依法向国土资源部门反映或者向法院起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征地拆迁矛盾

  三、征地拆迁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找法网提醒,征收土地补偿不合理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举报,经政府协调后双方仍未达成合意的可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产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811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房产纠纷律师团,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