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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检属于病假还是事假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23-03-09 07:55
导读: 女职工产检既不属于病假也不属于事假,女职工进行产检的,按照正常出勤待遇计算。女性产检假规定是产检假累计可以休15天,职工的产检假若是被用人单位拒绝,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依法投诉。

  一、女职工产检属于病假还是事假

  女职工产检既不属于病假也不属于事假。

  1.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怀孕女职工应当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怀孕女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产前检查的,应当按照正常出勤待遇计算,不能按照病假、事假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怀孕女工,用人单位应该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女职工产前检查时间。

  2.病假是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院诊断确认需要休息的期间。申请病假应持具有资质的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假单。

  3.事假是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勤,需要休息的期间。申请事假需要履行用人单位规定的申请审批流程,同时,对劳动者提出的事假申请,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决定是否予以批准。事假期间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

  二、女性产检假规定是什么

  女性产检假规定是,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病假事假

  三、产检假扣工资和全勤违法吗

  找法网提醒您,产检假扣工资和全勤违法。产检请假扣工资是违反国务院相关规定的,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既然计入劳动时间就必须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扣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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