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的原则如下:
1.依法鉴定原则。专家鉴定组要依照当地的医疗卫生管理法规,还有行政法规,医院的部门规章等等。
2.科学鉴定原则。专家鉴定组应该根据相关的科学原理、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
3.独立鉴定原则。这就要求鉴定的专家一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把法律作为鉴定的准绳,拒绝受其他因素的干扰,专心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
4.合议制原则。这就要求专家鉴定组的成员应该是单数,这样就避免投票的时候出现平票的情况,半数通过的时候就可以认定鉴定结论,鉴定结果才有效。
5.两鉴终鉴原则。意思是医疗事故的鉴定要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一般来说,再次鉴定的结果就是终极鉴定了。找法网提醒,如果当事人有疑问可以重新申请鉴定。
医疗事故共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如植物人状态。二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如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三级医疗事故是自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如发声及言语困难。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如拔除健康恒牙等。
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首先,进行协商处理。在协商争议时,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再有争议时,对结果不服的,在接到鉴定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申请重新鉴定。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