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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的种类有哪几种

2023-03-24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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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董事会会议的种类有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法律规定每年度必须召开至少两次,临时会一需要经过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和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同意才能召开。

  一、董事会会议的种类有哪几种

  董事会会议的种类有以下两种:

  1.定期召开的会议,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

  2.临时召开的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二、董事会的特征

  董事会有如下特征:

  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找法网提醒,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

  2.从人员数量上说,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

  3.从人员分工上,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 副董事长、常务董事。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设立常务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成员过半数互相选举产生,罢免的程序也相同。

  4.在董事会中,董事长具在最大权限,是董事会的主席。

董事会会议

  三、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哪些

  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如下几项: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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