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质押的特性具体有哪些

2023-07-07 12: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债权债务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质押的特性具体包括债务人或第三人是出质人,债权人是质权人,质押具有从属性、优先受偿性等。动产质押合同一般在合同成立时生效的,或是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时生效。

  一、质押的特性具体有哪些

  质押的特性具体有如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质押并不转移财产的所有权,只转移财产的所有权;以及质押具有从属性、优先受偿性、和物上代位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二、动产质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动产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或者在质物移交于质权人时,该合同成立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质押

  三、质押合同条款有哪些

  找法网提示您,质押合同条款有: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孳息收取权及孳息首要清偿用途】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债权债务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638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债权债务律师团,我在债权债务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