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男方的保证书不一定有法律效力,如果婚内保证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是双方协商一致后自愿达成,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的,且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没有限制人身权的不合法的约定的,则保证书在离婚后就是有效的,反之保证书则是无效的。如果是被胁迫的,则该保证书可撤销。
婚内保证书不一定需要公证,公证不是保证书的生效要件。只要婚内保证书的签订行为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保证书的内容本身不违法,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婚内保证书签订后有经过保证人签字确认注明签订日期,即使婚内保证书没有办理公证手续也会对保证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面对婚内财产纠纷是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的。婚内财产协议,是指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找法网提醒,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